归卷紧赶紧地将小家伙送到了Lammie奶奶那里,就又骑上车,匆匆朝圣母院赶去。
巧的很,她到巴黎的第二年,Lammie奶奶也从羊角村搬来了巴黎,她便会时不时地去蹭饭,看顾不过来Marion的时候,也会拜托老人家照顾一二。
归卷堪堪赶在五点到了圣母院,看到林矜蹲在那里喂鸽子,她走过来的时候,惊起了鸽群。林矜回身看来人,局促地起身,又从身旁的纸袋子里拿出了三两枝杏花,递给了她,“你说过,喜欢浅色的花,最喜欢梨花和杏花。”
又小声地补了句:“王尔德花店,后来也常卖这两种花。”
归卷没再拒绝,接了过来。这个时节,梨、杏二花早已开谢了,难为他几个小时的时间,就寻到了。
林矜面露犹豫,似在斟酌用词,“卷卷,这些年,你过得好吗?”最后还是选了亲昵又稳妥的“卷卷”。
她捧着花枝,微微抿嘴:“还不错。”又问,“你呢?”
林矜摸了摸头,略微沮丧地开口:“我找了你很久。”
“嗯,我知道。”她摆弄着花朵,淡淡的香气,引来了附近勤劳的小蜜蜂,她却也不躲。
“我…很想你。”
林矜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这句话。他知道自己混蛋,知道自己没有资格。
归卷轻抚花枝的手一顿,她抬眼,看着林矜的眼睛,轻轻说道:“那不是我们的孩子。我只是帮人看顾,赚点零用钱。”
我们的孩子,她用了我们。
“小家伙调皮。”她说,是在为那句“Maman”做解释。
林矜犹豫着开口,“当年……”
“嗯,如你所知。”
圣母院的钟声响起,二人都不约而同想到了旧时事。
那个荒唐的圣诞午后。
彼时,只觉日月恒长,却未料到,分道,只在月余。
“十三年。”她低喃。
“什么?”他没有听清。
她摇了摇头,“没什么。”
十三年,我们相识,已经十三年了。
我爱的,也许是年少时的臆想。
可你,却真真实实,是臆想的载体。
时间越久,我就越恨不起来。
街头艺人站在桥上拉着小提琴,塞纳河上的游船悠晃,河畔是喧沸的咖啡店,圣母院前,换了新的游人在喂鸽子。她怀里抱着杏花枝,他手里捧着一小盒覆盆子,一如当年的许多个瞬间。
他涌起了一股冲动,“我可以……抱抱你吗?”林矜看到归卷轻轻地点了点头。
衬衫渐渐濡湿。
她在他怀里,久违的,宣泄了情绪。我也,很想你,她在心里默默说道。
开口说的,却是另一句,更为含蓄的话。
“下一个元宵,你若有空,我们一起去夫子庙看灯会吧。”
——正文完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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